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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男濫交 病毒恐染26女

編譯中心綜合紐約25日電
February 25, 2010 10:50 PM

印第安納州一名47歲的房屋修理工身染愛滋病毒,卻在未告知對方情況下,至少與26名網路交友認識的婦女發生性關係,因而違反州法。這名修理工25日承認兩項重罪,警方考慮再對他提出24項控罪。

這名修理工名叫柏金斯(Tony Perkins),警方是在他的前女友報警後,於19日將他逮捕。

印第安納州格林伍德(Greenwood)警察局長匹卻 (Joe Pitcher)說:「這些女性感到極其害怕和尷尬。我們已通知她們立刻接受HIV檢驗。」他說,這些婦女過去都沒有感染愛滋病。

柏金斯於2004年罹患愛滋病,他透過網路交友網站認識女友,然後與她們在酒吧約會,會面的地點包括印州格林伍德到肯塔基州路易斯市 (Louisville)。

匹卻說:「他懂得如何勾引女人。他知道她們喜歡的食物、飲料和電影。」柏金斯向警方供認,他喜歡女人,不希望被女性拒絕。

1993年印州州法規定,罹患愛滋病、HIV或B型肝炎的人,應該告知他們的性伴侶患有這些法定疾病。柏金斯案是該法生效後的首宗違法案件。

柏金斯在獄中說,雖然他每次都使用保險套,但罪惡感令他心力憔悴和想要自殺。他說,他停用愛滋病藥物已兩年,希望藉此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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