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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生你器官受傷」 仇同婦罵人還散佈愛滋謠言

56歲的吳姓婦人不滿侯姓男子在新聞粉絲團發表支持同性婚的言論,竟留言辱罵侯男畜生,還對侯男母親出言不遜,5天後又在臉書散佈愛滋病和同性戀相關等不實訊息,桃檢依公然侮辱、散布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等罪嫌起訴。

 

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認定民法未保障同婚屬違憲的結果,被視為人權一大步,侯姓男子在中央社新聞臉書粉絲團表達贊同,沒想到引起「仇同」人士不滿,56歲的吳姓婦人當晚6點多直接留言回應侯男,怒嗆:「你媽生你器官受傷」、「你媽貝戈戈,才會生你」、「你真是個畜生,你媽好可憐」等語。

 

吳女未善罷甘休,5天後又在早上8點,在自己臉書張貼有關愛滋病的不實圖文跟訊息,侯男不堪受辱報警提告,警方網巡也發現她散布法定第三類傳染病的謠言,一併送辦。

 

吳女坦承不諱,加上衛福部函覆指出吳女臉書文章是不實謠言,影響防疫工作、造成民眾恐慌,桃檢依公然侮辱、散布傳染病疫情謠言罪嫌起訴。

 

衛生局指出,愛滋病屬法定第三類傳染病,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或傳播不實的流行疫情消息,損害公眾或他人,最高可科50萬元罰金,並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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