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有讀者於媒體投書「全球愛滋病患感謝台灣健保!」一文,稱台灣健保獨厚愛滋病患,外籍人士來台無論居住、就業、就學、通婚,只要確診愛滋病,待滿台灣治療二年後,即可享受健保治療愛滋病,醫到滿醫到死, 台灣健保照護終身。
作者於臉書慶祝文章點閱率破百萬:
疾管署對外回應該文是誤導,表示依據104年2月4日修正公告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106年2月4日起愛滋感染者確診開始服藥兩年後醫療費用由健保給付。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直言,傳言外國人來台滿兩年治療愛滋會拖垮健保是「別有用心」,事實上除上述過五關難度高外,健保只有對外籍愛滋感染者有兩年等待期規定,其餘比治療愛滋更貴的疾病如癌症等,均無此規定,健保給付後財務亦未因此被拖垮。
他說,對染愛滋的外國人而言,來台灣治療要先等兩年、自費40萬元服藥,還不如直接到英國、日本治療,均無兩年等待期,患者也可選擇到泰國服用學名藥,每月藥費約1,000元,比台灣便宜得多。由於愛滋病毒感染已是慢性疾病,感染者只要定期就醫、遵照醫囑服藥,就可以健康生活工作跟一般人一樣,治療並能使病毒量下降,大大減少愛滋傳染之機率。
由此危言聳聽的整個事件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不論是原投書文作者、不經查證就登出文章的媒體、看了文章誤信轉發的民眾,都在助長社會對於愛滋病的歧視,當我們還把愛滋當成「那種病」,就不要怪我們對性教育、非異性戀者有如此刻板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