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Q&A
愛滋Q&A
加強愛滋病公眾教育 重建醫患互信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要改善醫患關係並建立互信,除了教育醫護人員保障病人私隱及對感染者有更多的尊重,增加醫護人員對愛滋病的認識也非常重要。

 

醫患互信乃治療之基礎

常言道「醫者父母心」,醫生的工作除了向病人提供適切治療外,亦需以友善態度為病人問診,用心明白及理解病人的生理及心理上的憂慮,讓病人獲得應有的尊重,從而能建立彼此的信任關係,對診斷病情或許會更有效。

 

在大眾依然聞「滋」色變,對愛滋病仍存有恐懼與誤解時,感染者要披露其身分絕對有很多擔心,當然感染者亦有權選擇披露自己的病情,事實上,向醫護人員披露病情對治療更有幫助。

 

然而,根據「關懷愛滋」與香港中文大學於2014年發佈的《愛滋病污名現況》研究,發現只有近六成受訪的愛滋病感染者感到醫護人員的尊重,更有13%感染者遭到醫護人員的不公平對待(見圖1)。醫患雙方的互信本是治療的基礎,若長期欠缺互信,導致感染者不敢求醫,又豈能控制病情?

 

 

醫患關係建基於信任

早於半年前,與香港鄰近的新加坡有愛滋病感染者資料庫疑遭人為公開[1],雖然未有證據顯示資料庫的保安出現漏洞,但個人資料已被外洩,引起當地病人恐慌。

 

約一個月前,有報導指醫院管理局的急症室在啟動災難機制,電腦可以在毋須任何人士登入及輸入密碼下,可取得病人資料。雖然醫院管理局已回應其內聯網是獨立系統,沒有連接其他部門的電腦系統事件,但事件已引起不少病人對醫管局處理個人資料方法的憂慮,令醫患雙方信任受到動搖。

 

個人私隱在香港受到法例保障,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於1995年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制定[2],在《條例》的第八部,列明獲「豁免」部分,涵蓋範圍廣闊,包括「健康」類別。此類別指出「與有關的資料當事人的身體健康或精神健康有關的個人資料,獲豁免而不受以下任何或所有條文所管限」。

 

換句話說,只有病人的身體及精神健康受到嚴重傷害時,才可透露病人身分,以便提供即時救援[3]。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大部分病人(包括感染者)的個人私隱權益都受到《條例》保障。

 

「關懷愛滋」相信絕大部分的醫護人員都遵從專業守則,保障病人私隱,使病人放心求醫,惟問診態度欠佳也會讓病人感到不快。除了個人私隱之外,與醫護的互動經驗也會影響感染者對自身的看法。

 

上文提到的《愛滋病污名現況》研究顯示[4],於受訪的291名愛滋病感染者中,有不足六成(59.6%,n=62)受訪者表示在「政府專科服務」中,過去一年一直受到尊重;另只有近三成受訪者 (29.2%,n=77)表示在「政府急症室」中,過去一年一直受到尊重(見圖2),顯示感染者感到醫護人員沒有對他/她們給予應有的尊重。

 

 

誠然,受歧視及排斥的經驗進一步令感染者對自己的污名及標籤深化,甚至出現「內化污名」(見圖3)的傾向,導致精神健康狀態欠佳。《愛滋病污名現況》研究發現,五成四的愛滋病受訪者的精神健康分數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13分水平,證明其精神健康狀態欠佳,長遠更影響身體狀況。

 

 

由此可見,醫護與感染者之間需建立良好互信關係,為感染者提供友善的治療環境, 這亦對感染者的身心健康起了關鍵的作用。

 

增加公眾教育

隨著愛滋病治療藥物的發展,感染者的生活與非感染者無異。因此,在日常生活,感染者無需透露病情,他們較多會在醫療環境下才透露身分,對醫護也有相應的期望。

 

要改善醫患關係並建立互信,除了教育醫護人員保障病人私隱及對感染者有更多的尊重,增加醫護人員對愛滋病的認識也非常重要。現時愛滋病患者是長期病患,只要按時服藥及覆診,壽命與一般人無異,亦會讓病毒壓抑至不能偵測水平並不能傳染他人,但據了解前線醫護人員對傳播途徑及感染者仍有不少誤解,也會因一些非理性的恐懼而依然對愛滋病存在恐懼及負面聯想。

 

作為本港首間關注愛滋病及有關服務的非政府組織,「關懷愛滋」一直倡議愛滋病教育不應只涉及預防工作,更應包括與愛滋病相關歧視的教育,進行反標籤工作,消除他們對感染者的誤解,也能方便前線醫護人員盡早介入。

 

此外,「關懷愛滋」感染者支援團隊亦不時陪同感染者到醫院覆診,重視及明白感染者的私隱,亦定期獲邀到學校及安老院舉辦愛滋病的預防及反歧視講座,將訊息帶入社區。

 

總結

「關懷愛滋」相信醫生及所有護理人員只要秉承「醫者父母心」的精神,多聆聽、理解,以及用專業角度解決病人需要,懷著同理心,平等對待感染者,給予尊重,便能重新建立雙方互信的關係。

 

資料來源︰

 

吳嘉善︰〈新加坡1.4萬愛滋病毒帶原者個人資料外洩〉,《香港01》,2019年1月29日。下載自香港01網站,2019年7月25日。網址︰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289099/新加坡1-4萬愛滋病毒帶原者個人資料外洩。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個人資料 ( 私隱 ) 條例〉,2013年4月25日。下載自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2019年7月25日。網址︰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86!en-zh-Hant-HK.pdf。

李慧妍︰〈【逃犯條例】私隱公署收32宗醫護洩資料投訴 68宗警員親友遭起底〉,《香港01》,2019年6月23日。下載自香港01網站。2019年7月25日。網址︰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43850/逃犯條例-私隱公署收32宗醫護洩資料投訴-68宗警員親友遭起底。

關懷愛滋︰〈全港首個愛滋病污名現況研究 社會醫護誤解深 呼籲正視愛滋〉,《香港獨立媒體網》,2014年2月21日。下載自香港獨立媒體網。2019年7月25日。網址︰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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