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立的關愛基金會,針對HIV感染者、長照、失智、移工及其子女等弱勢族群,曾向社家署詢問能否申請成立住宿型長照機構,3月一紙公文打回票。
關愛之家在北市、屏東提供床位,接受感染者照護、醫療轉介等服務;因未立案,僅能提供中短期服務。但對部分遭其他單位拒絕收容的感染者來說,猶如他們的「中途之家」般重要,也成為其棲身之處。
社家署會同長照司回函,依長照法與長照法人條例,僅限定2018年以前需有依據老福法或身障權益保障法立案之住宿機構之社福法人,才能直接申請設立住宿型長照機構。但關愛之家僅有高雄設兒少機構,故必須另外提撥基金申請設立新的長照法人,最低為地方性1000萬、全國性需3000萬。
關愛之家創辦人楊婕妤表示,關愛之家長期以來都是自籌款項、接受民間小額捐款等,,該提撥的資金也不能利用,需額外再募集資金來維持運作,非常「疊床架屋」,也增添行政與管理的成本,運作上反而更沒有效率。
楊婕妤說,關愛之家近幾年撐得很苦。政府雖曾輔導關愛基金會轉型,但多年來遭所在地居民抗議是不爭事實。而疾管署雖成立愛滋感染者照護示範機構名單,但實際上家屬申請都遭拒絕或說滿床;轉介服務,似乎未完全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