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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只能給感染者?換心名醫:應開放給全民

 

愛滋感染者器官捐贈禁令正式解除,但前提是只能移植給同樣身為愛滋感染者的病患。國內心臟外科權威、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認為,隨醫療進步,愛滋病已可當慢性病控制,器捐器官應也開放給一般民眾選擇,接受移植後再治療,總比走向死亡一途好。

魏崢表示,心臟和肝臟是重要器官,當患者需換心或換肝時,生活期相當短,等待大愛器官卻不易。此時若有感染者捐出心臟,只捐給感染者,對方當然沒心理障礙,但一般患者若願意退而求其次接受愛滋心臟,「為什麼不可以?」

魏崢舉例,有位瀕死的患者沒有愛滋病,大愛器官排序比起他人均是優先,但此時捐贈者是愛滋感染者,捐出的大愛器官卻跳過他,給了另一名比較不急的感染者,變成愛滋病感染者有移植優先權,「法規這樣訂不太公平。」

魏崢認為,不管是否為愛滋感染者,都應按照原先排序等候大愛器官,也許器官移植後得到愛滋病,得再做治療,但面對死亡及面對疾病,「大家更怕死吧!」只要和家屬及病人講清楚,說不定患者願意接受,不應擋掉病人權利。

不過,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表示,愛滋器官對一些沒帶原的病人是無法用的,而且仍有患者不希望用到受感染的器官。

劉嘉琪強調,我國器捐量不多,考量不增加國內愛滋感染者人數,且間接減少一般等待器官移植需求者等候時間,才限制愛滋器捐只能由感染者接受,才能兼顧公平、倫理及人權。

台灣愛之希望協會祕書長、成大護理系教授柯乃熒也說,醫師願不願意替愛滋感染者開刀摘器官或種器官,才是未來最大的困難,仍有醫療同仁對手術及治療有顧忌。

台北榮總移植外科主任龍藉泉說,法規要求,器捐或接受移植的感染者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例如有定期接受控制,且病毒量幾乎測不到等,但很多感染者的檢查或治療不一定完善,「不清楚病毒控制如何,外科醫護心裡一定有疙瘩。」

魏崢說,面對愛滋感染者,醫師不應該推卸責任,但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注意別被針扎到,或被尖刀劃到了。器捐中心董事長李伯璋也呼籲,愛滋病人想器捐遺愛,一定要主動告知其疾病,讓醫護事先預防,使遺愛過程沒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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