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主管機關得對感染者及其感染源或接觸者實施調查。但實施調查時不得侵害感染者之人格及隱私。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實後,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不得拒絕提供服務。」
法律條文雖然這樣規定,事實情況是,即使感染者主動告知感染HIV,醫療院所仍可能以各種理由拒絕診療,也因此部分感染者擔心遭拒診而不敢主動透露健康資訊。
牙齒痛過的人都知道,遠水救不了近火,住家附近的診所是治療牙齒最方便的地方,對一般人來說,看牙醫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但對於愛滋感染者來說,當診所透過雲端藥歷的處方紀錄得知他們的健康情形,便可能以各種理由拒診,希望他們轉往指定醫院尋求治療。愛滋感染者有時候只是想補牙、洗牙,卻得忍受舟車勞頓和疼痛到大醫院就診。
露德協會研究專員陳政隆告訴《三立新聞網》,不少感染者上診所想看牙遭拒之後,詢問露德協會哪裡有對愛滋感染者友善的牙科診所,其中一些感染者表示嘗試過住家附近多間牙科診所卻通通遭拒,對方常以「設備不足無法協助治療」為由婉拒,請他們移駕大醫院。
進一步探究牙科診所拒感染者於門外的原因之前,我們只要動個手指簡單Google一下就知道,愛滋傳染途徑主要是「欠缺保護的性行為」、「血液傳染」(共用針具、器官移植、輸進被愛滋病毒污染的血液)、「母子垂直傳染」等,幫感染者看個牙對診所人員來說究竟有何為難之處?
陳政隆透露,很多牙科診所對於為感染者拔牙、洗牙這些事的標準和立場不太一樣,其中一個擔心的點在於,牙醫認為即便自己有戴面罩,為感染者洗牙時造成的噴濺和水霧仍有傳染之虞,即便這樣的機率微乎其微;另外,一部分牙醫和牙助則害怕如果被使用過的尖銳器械刺傷,可能也有感染之虞。
台北榮總感染科主治醫師林錫勳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全世界不曾傳出有任何牙科醫事人員因診療愛滋感染者而染病,而且牙醫在臨床上要防範的病毒不只有愛滋病毒,還有B肝、C肝等,民間牙科診所的感染管控層級也都足以協助治療愛滋感染者。
《三立新聞網》詢問一位線上牙醫,對方表示診治愛滋感染者和B肝感染者的器械消毒流程是相同的,無須經過額外特殊處理,所以一般牙科診所一樣可以為感染者治療,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如病情比較嚴重或狀況複雜)才會請感染者去大醫院治療,「確實有牙科診所拒絕為愛滋感染者診療,但類似情況應該不多」。
坊間願意為愛滋感染者診療的牙醫大有人在,感染者求診碰壁的事件卻仍時有所聞,這是因為少數診所會聲稱牙醫助理過度恐懼,「內部協調出問題,所以無法服務感染者」。陳政隆表示,感染者遇到類似情況時內心並不好受,他們會覺得,只是看個牙,過程竟如此艱難,甚至有人被拒診後從此害怕看牙醫,心理陰影讓他們連大醫院也不想去了,口腔健康惡化。
陳政隆說,對於那些願意為感染者診療的牙醫來說,主要的困境是「沒有一個標準的臨床指引引導他們如何安全地為愛滋感染者看牙」,造成他們在執行感染管控時無所適從,各個牙醫現階段仰賴的多為自由心證,如果他們覺得沒問題就會做。
另一個窒礙在於,牙醫很難說服自己的助理面對愛滋感染者時不要恐懼,真的有一部分的牙助會擔心協助診療感染者會有感染的危險,即便只是進行簡單的診療,卻出現過「用包材或保鮮膜為診療椅包膜」之類的高程度防疫行為,即便感染者當下沒抗議也沒對外張揚遭受差別對待,心靈受傷在所難免。
曾有感染者為了避開雲端藥歷3個月的查閱效期,拖到第4個月才就診感染科,就是不希望牙科診所透過雲端藥歷得知自己感染者的身份。陳政隆直言,如此一來非常不利感染者本身的健康,也無助於整體防疫。
當然民間不乏所謂的「友善牙醫」,他們熟知愛滋相關知識,無論感染者處於發病階段或是測不到病毒,他們都願意給予適當的治療。也有些牙醫傾向默默為感染者安排就診時段,但不會將病患的隱私透露給牙助。然而,他們通常不希望為感染者診療的行為傳出去,就怕被有心人士污名化或遭社區誤解而流失客源。在林林總總的壓力之下,牙醫通常會低調幫感染者治療,或是希望對方能去大醫院就去大醫院。
即便到了大醫院的牙科就診,也不保證能夠得到合理對待。愛滋感染者阿青(化名)首次對外透露,當他某一次到指定醫院拔智齒的時候,因為必須填寫初診單,當時直接勾選了「HIV」,只見櫃檯人員在處理他的單子時,特別拿酒精擦拭。阿青認為,這個舉動看似平常,對方也可以有各種原因去消毒擦拭,只是觀察前後幾位到診的人,都沒有被如此對待,難免讓人多想一些。
如果連大醫院的工作人員都對於愛滋傳染途徑一無所知,非醫事背景的牙醫助理該如何配合醫師為感染者治療?
陳政隆認為,要在感染者的權益和診所的防疫之間找到平衡點,除了需要一個「一致性的治療指引」,提供牙醫治療愛滋感染者的SOP和教育訓練,同時也應要求牙醫助理接受愛滋相關知能的在職訓練,兩者並進,牙醫在臨床上無須再憑著自身的感覺或想像去做,牙醫助理也能消除對愛滋的恐懼,免除不必要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