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毒之傳播
Roger Pebody,NAM aidsmap,2015/10/12,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編譯
當HIV要從一個人傳播到另一個人,四個條件需要存在:
病毒存在:參與的人中必須至少一個是HIV陽性且愛滋病毒必須存在於此人的體液中。愛滋病毒在人體的五種體液可以具傳染性:血液、精液、陰道分泌物、直腸分泌物和乳汁。(在唾液、尿液、糞便或眼淚中愛滋病毒是不會傳染的)
量:病毒必須呈現足夠的量才足以引起感染。用於治療愛滋病的藥物可將病毒量降至極低的水準,至“無法檢測”的水平。
途徑:含有愛滋病毒的體液必需通過有效的途徑進入到對方的體內。完整的皮膚形成有效的屏障,但是一個開放的傷口則可以提供一個切入點。粘膜組織是侵入的重要點 – 這些是身體腔洞內的潮濕襯膜並不是由乾燥的皮膚保護,這些包括直腸、陰道、尿道、以及包皮的內側。
感受性:最後,容易受到感染的免疫系統細胞必須存在於侵入的位點。粘膜組織通常包含許多這些細胞。
當所有這四個條件都滿足,愛滋病毒可以被傳播。這是一種可能性而非確定性 – 愛滋病毒不會在單一或任一的場域中傳播。
高風險活動:以下是公認的愛滋病毒顯著的傳播模式。有明確的生物學和流行病學證據顯示,這些都是愛滋病毒傳遞的主要途徑。
兩個主要的性活動有:
•與愛滋病感染者進行無保護的陰道性交。愛滋病毒可以傳播給行為中的男性或女性伴侶,雖然女性伴侶其風險較大。
•與愛滋感染者進行無保護的肛交。愛滋病毒可以傳播到任一個插入方(頂上)或接受方(底部)之伙伴,但在接受方的風險也更大。
在世界各地,亦有顯著數字呈現愛滋病毒傳播也發生於下列途徑:
•共用愛滋病毒陽性者先前已使用且未經消毒的注射器具。
•在懷孕期間、分娩或哺乳期,從一個未經愛滋病毒藥劑治療之HIV陽性的母親傳染給其孩子。
•在篩檢或感染控制程序欠缺的國家,接受捐血、器官捐贈,或使用未經消毒的針具注射。
降低性傳播的風險
有幾個保護措施,可顯著地減少性行為時愛滋病毒傳播的風險。你可以在相關的衛教資料中找到這些更多的訊息。
當愛滋病毒感染者採取有效的治療,病毒在其體液中的量會急劇下降,當HIV在體液中呈現極低水平時被稱為“無法檢測的病毒載量”, 到這種程度是極不容易傳播HIV給其他人。
如果HIV陰性的人服用暴露前預防的抗反轉錄病毒藥物(PrEP),這顯著地也減少其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
如果男性保險套或女用保險套被正確使用時,亦顯著減少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
如果一個男人割過包皮,這也會部份降低其與一個HIV陽性的婦女性交過程中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
增加性傳播風險的因素
並非每次與愛滋病感染者進行無保護的性行為均造成愛滋病毒的傳播。(事實上,平均風險是大約1/1000,除了接受型肛交其風險大約是14 /1000),但其它因素可以使HIV傳播的可能性更大。如果一個HIV陰性的人有未經治療的性病感染(如衣原體或淋病),其風險也更大。
正如經愛滋病治療和病毒載量低,可使愛滋病毒傳播的可能性較小,而高病毒載量則使得它更容易。 “病毒載量”是指愛滋病毒在人體的體液中的量。當一個人在感染愛滋病毒最初的幾個星期後,是非常高的。如果一個感染者不採取愛滋病毒治療或病程已進展到有其他的疾病,則其病毒量也可能是高的。有些愛滋感染者因不自知而未接受治療,則有很大的可能性,他們會有高病毒載量。(在英國大約有五分之一的感染者並未於近期接受測試,因而不知道自己已感染。)
透過其他性活動的HIV傳播
HIV也有時也會在口交時傳播。它可能偶然地經由一個吸吮HIV陽性者陰莖之途徑傳遞給他人。(其他形式的口交則被認為是低風險或無風險。)
口交比陰道或肛門性交風險較小,但它不是全然無風險。風險取決於感染者之病毒載量,進行口交者之口腔健康情形和未治療的性傳染病等因素。
愛滋病病毒可以通過共享的性玩具,如假陰莖或人造陰道進行傳輸。它們被使用時應覆蓋保險套或在不同的人使用過後應經過消毒。
不可能的愛滋病毒傳播途徑
透過以下活動,不僅在生物學上是難以置信,也沒有在文獻上出現過記載的案例,因此不可能是愛滋病毒的傳播途徑。
下列途徑無愛滋病毒傳播風險:咳嗽、打噴嚏或隨地吐痰;親吻、擁抱或握手;共享餐具、盤子或杯子;呼吸著同樣的空氣;用同樣的廁所便具;或經由蚊子或動物咬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