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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7月上路 愛滋病 列入健保慢性病

【本報台北訊】衛福部本月預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修正草案,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愛滋病)列為慢性病範圍,愛滋患者確診且服藥滿兩年後,即列入慢性病給付範圍,草案也刪除現行患者住院需由醫院留置保管健保卡的規定,新制最快今年七月上路。

 

健保署專門委員林淑範指出,由於「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愛滋感染者確診開始服藥二年後,其治療費用回歸健保給付,此次修法首度將愛滋病服藥兩年後的患者,列入健保慢性病範圍,目前健保一年編列三十五億元預算,將用於愛滋病慢性治療。

 

此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修法重點還包括為減少醫院保管健保卡爭議,刪除民眾住院需由醫院留置保管健保卡的規定。林淑範指出,若因該院無相對應的科別或是設備,使得病人住院期間仍有外出門診的必要,可經主治醫師同意後,請假外出就醫;若醫院已有門診科別及設備,病人還持健保卡去他院就醫,醫師在過卡時,即可讀取健保IC卡資料,得知該病患正在住院中,須自費而不能透過健保身分就醫。

 

修正草案亦明定,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新增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多項規範,如新增列印二維條碼,掃描一下就知道用藥內容;另新增保險對象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得由原處方醫院、診所補發的規範,但基於同一事故不得重複給付原則,民眾若因藥品遺失、毀損,再就醫須自費;草案並增列因精神障礙、其他心智缺陷受監護、失智病人,可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並領藥的規定。

 

衛福部表示,此修正草案於本月二日預告,並將彙整各方意見,若順利最快可望在今年七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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