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兩極對立的爭論沸沸揚揚,相較之下,愛滋人權的議題,就顯得相對沈默安靜。
每年的十二月一日是世界愛滋病日,主要目的是提醒世人防範愛滋病,同時重視愛滋病人的權益。從31年前臺灣發現第一起愛滋病例至今,雖然經過長時間的衛教與宣導,但愛滋病患應獲得的關懷與權益,並未與日俱增,這也導致愛滋病防治出現漏洞,不但罹病人數不斷攀升,而且年齡亦有年輕化趨勢。
其實比愛滋病毒更為可怕的是來自他人的歧視與排斥。儘管社會風氣日漸開放,但不可否認,許多民眾仍會以有色眼光看待愛滋病。愛滋病患者不僅要忍受身體不適,還要面對社會的冷言冷語及不公平對待,甚至是缺乏同理心的道德批判。這個現象不僅普遍存在市井社會,甚至學校、醫院、法院以及政府部門,對於愛滋感染者的歧視與恐懼,亦未稍減,臺灣整體社會對待愛滋社群,仍普遍存有事不關已和圍堵隔離的意識型態。
整體社會對愛滋病患的歧視,主要是來自於無知及恐懼。因為道德恐慌或對疾病知識的缺乏,導致臺灣愛滋病患者遭到歧視、汙名化的血淚過程,就有如一場永無止境的人權戰役。
許多疾病在剛被發現的時候,常常因為對於致病機轉的不了解、對於首發病例(index case)的特性敘述,而產生對於罹病者的偏見或誤解。舉例來說,俗稱「痲瘋病」的漢生病,在早年,罹病者被視為不潔之人,治療技術也還未發展,而被認為是不治之症。當時的感染者,在青春的年紀,就被帶離家人與家鄉,進入與世隔絕的療養院。現在對於疾病的瞭解與治療的進步才知道,漢生病不但不需隔離且可以治癒,但是已經造成當時感染者人生的悲劇。
愛滋病毒透過血液、體液傳染,就算染病,但隨著醫療進步,愛滋感染者只要規律服藥,降低體內病毒量到一定程度,就沒有傳染之虞。現在國際已將愛滋病視為慢性病,因此建立對愛滋病毒的正確認知,以及充份理解感染者的人權保障,才不會重蹈覆轍,讓遺憾與悲劇重複發生。對於愛滋感染者懷有歧見或不平等待遇,這不僅與國際人權趨勢相悖,對愛滋防治的成效亦十分有限。
之前引發高度關注國防大學的阿立事件,校方以法律程序的手段處理感染愛滋學生阿立的過程,除暴露出校方對愛滋病的無知、缺乏同理心,同時也反映了國防大學的傲慢與偏執。但更令人愕然的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無視校方對感染學生的種種歧視和壓迫,只重視行政程序的瑕疵與否判決,引發國際社會對臺灣愛滋人權的高度關注。
同樣的,愛滋感染者的就醫權益一樣令人擔憂。愛滋感染者在就醫時,主動揭露感染的實情,除了可以提供診斷的資訊外,同時亦可避免醫護人員在進行侵入性診療時,因不知情而身處在可能不慎意外感染的環境。然而現況卻是,有部份愛滋感染者在就醫時主動告知醫護人員後,常會因此受到開刀被拒,或要求轉診等既冷漠又不公平的醫療對待。
其實以現代醫療的進步而言,對醫護人員都可做到全方位的保護。舉例來說,「愛滋媽媽」只要配合感染科醫師團隊規律正確用藥,到分娩前母體的病毒量可大幅極低不致傳染給嬰兒,而且施行剖腹產的醫護人員在充備的防護下,也不具有感染的風險。
愛滋一如慢性病,不會立即致人於死,恐懼卻讓HIV病毒變成冰冷的高牆,阻礙了人與人之間的溫暖交流,讓感染者飽嘗其中的人情冷暖,在不歧視的表象下,恐懼卻躲在心裡深處,只有放下害怕與歧視,才能真正擁抱愛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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