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Q&A
愛滋Q&A
疾管署的未竟之業

西滴西(國立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碩士)

近日國防大學逼退感染者學生阿立的新聞不僅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亦來信表達關切,希望我國能積極捍衛感染者的就學權。我國疾管署在此事上願意捍衛感染者的權益屬實欣慰,然而從此事件所衍生的社會反應,我認為亦反映了疾管署一貫的防疫策略作為所造成的後果,也是疾管署的未竟之業。

首先從相關報導底下的網友回應,不難看出許多民眾對愛滋病的認識不足,甚至有許多的錯誤認知存在(分不清楚感染者與病患的差別、以為一起游泳必會傳染、感染者的免疫力必然低落等)。而部份的原因我認為與疾管署長期以來採取高危險群的防治策略密不可分。高危險群的防治策略所造成的後果有二,其一是讓非高危險群的人口對疾病一無所知,甚至忽略了自身的感染風險。這造成了許多非高危險群對疾病的認知不足,進而衍生不適當的認知與無來由的恐懼。遭低估的感染風險進一步則可能延誤了非高危險族群及早篩檢或就醫的時機。

其二,高危險群的防治策略亦對被標示為高危險群的人口群產生標籤化與污名的效果。在台灣愛滋防治的歷史中,透過靜脈注射成癮物質者、性工作者與男同性戀者成了社會眼中的高危險群,尤其男同性戀者與罹患愛滋病之間幾乎有了密不可分的等號。這樣錯誤的連結與刻板印象成了我國捐血政策永久禁止男同性戀者的基礎,近年眼見其他國家紛紛對男同性戀者鬆綁捐血禁令,台灣仍維繫著此一制度性的歧視,實令人不勝唏噓。

在疾管署對國防大學逼退感染者阿立的理由或種種不合理作為感到憤怒之餘,也請疾管署坦然面對社會大眾對愛滋病的認知不足與誤解,也是其過往一直採取高危險群的防疫策略所造成的歷史共業。許多民間團體早已向疾管署喊話:「沒有所謂的高危險群,只有具備傳染愛滋病毒風險的行為。」卻遲遲未獲得官方的回應或改善。如今疾管署見到社會大眾對愛滋病的認知之匱乏,也就怪不得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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