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患未告知罹病,醫護人員深陷染病風險。桃園敏盛醫院一般外科主任徐光漢昨在臉書分享,一名患者日前因小腸腫瘤併腸阻塞從急診入院,但從開刀前開完刀「完全沒有告知」醫護人員其已感染愛滋,讓醫療人員暴露高風險環境。徐寫道,這已是他第2次遇到了,他對不起參與這個病人治療的所有醫療及護理人員。桃園市衛生局明將到院調查。
徐光漢說,這名患者開刀前到開刀後,完全未告知為愛滋患者,住院10多天後,護理人員從病患病理報告,加上預訂化療前的肝病檢查,從一點一點的蛛絲馬跡起疑,當強制患者檢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患者不同意送檢,此時才願意坦承已有10年愛滋病史。
徐光漢指出,患者治療期間,進行包括開刀、換藥、抽血、打針等侵入人體及接觸體液等治療,涉及幾十個護理人員,他們因都沒有任何防備而暴露在感染風險一下,且現行健保卡不能註記、檢驗HIV還得經患者本人同意,政府是這樣對待醫療人員嗎?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昨已通知桃園市衛生局向醫院及個案釐清經過,衛生局今已電洽院方了解情形,也將於明天直接到醫院釐清事發經過,因該醫師文中提到「在沒有任何有效防護的情形下進行手術」,也要求責成衛生局一併了解,衛生局明也會調查手術過程標準防護措施落實情形,保障醫護人員工作安全,預計調查結果最快一周完成,如有需要會對外說明調查結果。
羅一鈞指出,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愛滋感染者就醫時,須告知醫事人員感染情形,若未立即告知,違者將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但若是患者處於緊急情況,或是身處隱私未受保障的環境,則不在此限。
至於,台大PTT八卦版流傳,該名醫師受到勸告,此篇文章會讓他和醫院被查水表,正在考慮要不要刪,如今該篇文章已經從頁面上消失了。羅一鈞說,查看醫師臉書文章,他只是分享最近遇到一名患者的情形,其中並無足以辨識患者個人資訊的文字,因此沒有違法疑慮,要不要刪文為醫師個人決定,疾管署不會要求醫師刪文。(沈能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