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回到社區藥局工作,因為習慣晚起所以都值晚班居多。晚上的藥局客戶並不多,當時正在流行開心農場,所以我也申請加入了Facebook,恰巧發現當時Facebook上,正在熱烈討論HAART(愛滋抗病毒藥物)用藥問題,於是我也在裡面針對我所知道的部份提出表述,進而再被愛之希望協會的秘書長柯乃熒老師邀請加入協會。
在某年的理監事會議,剛好提到民間機構已經跟疾病管制署(CDC)爭取到,可以在社區藥局領取HAART(愛滋抗病毒藥物)用藥,上疾病管制署網站確認了相關資料後,很湊巧知道「羅國暐」藥師所設立的「人和藥局」,有服務矯正機關中的受刑人。每個月都要幫忙指定醫院領取藥物,再回藥局做成餐包(見下圖說明)交付給矯正機關。既然都願意無條件幫機關感染者提供加值的藥事服務了,如果再投入社區的領藥服務應該也不難,所以詢問了羅藥師他們的意願後,開始了原本同時兩家藥局同時申請成為愛滋指定藥局,但最後只有一家先達標的狀況。當時覺得蠻可惜,跟自己名字同音的藥局在途中放棄了申請,但後來想想也是件好事,因為我藥局內的同事們並沒有太多興趣,但往往做領頭羊是需要十足的勇氣與熱誠的。
成立過程中許多問題在於,疾病管制署是第一次讓社區藥局開放領取愛滋抗病毒藥物,在缺乏過往經驗得以參考的情形下,社區藥局與其他指定醫事機構成立過程是幾乎一致的。但藥局非大型醫事機構,這樣的條件對社區藥局而言就相對複雜許多,也導致先鋒者必須經歷與克服許多未知的挑戰,才能真正開始為愛滋感染者服務。
問題簡單歸納出以下三點:
因為藥物的特殊性,疾病管制署(CDC)需要掌控藥局藥品流。這個簡單,當時我們跟疾管署溝通,比照管制藥品模式造冊。
指定藥局需要配合清潔針具交換政策。這在都市住宅區的藥局,或許就會是件麻煩事,因為有些客戶會對於用藥者,有可能會出現在身邊而感到不安,這是民眾認知上需要加強的部分。
藥品準備方便,藥商的配合度不佳,或者訊息溝通不同步。再來是缺少基本藥品「管理費」(因應藥品耗損與調劑失誤所產生的損失),藥局所提供的優質服務基本上多半是虧損的。
所以設立愛滋指定藥局,說真的能做到「損益平衡」就很感恩了,但身為藥師的我們更注重公共衛生以及醫療照護的本質與熱誠,希望能夠給予HIV感染者一步到位的完善服務。至於有沒有人要來領,真的要多感謝各愛滋民間機構的意見領袖,一直幫忙宣傳跟親自來幫忙領藥,才得以一直改善領藥方式,讓感染者感覺「安心、放心且貼心」。
經過一連串時間的淬鍊,這樣的服務逐漸被大家所知曉,並願意來社區藥局領取這珍貴的藥物資源,感染者無須為了領藥,將自己曝露在較高風險的醫院環境,與眾多急性疾病患者擦身而過,或共處於相同的室內空間。藥局也因為持續的服務得以改進與成長,在完善了大家需求的同時,也希望將這專業與熱誠的服務理念得以擴大。
未來希望能為外國的朋友們,提供可行的HAART(愛滋抗病毒藥物)領藥服務模式,讓醫療服務與藥品單價較台灣昂貴的他國朋友們,也能在台灣接受醫師診斷後開立ART藥物自費處方並至藥局調劑,雖然全額自費但相較之下亦較便宜,直接呼應了高雄市政府的醫療旅遊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