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Q&A
愛滋Q&A
防性侵害加害人再犯 納入治療、輔導

專家指出,性侵害加害人強制治療應該有更多的配套措施及合併多元資源,以達到強制治療的效果,性犯罪加害人樣態多元,應採多元收治模式,若現行缺乏人力、資源,就要加強培力人力、設施、設備等資源。圖/本報資料照片

性影像散布等性侵害案件層出不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性侵害加害人回歸社會後,需轉至社區處遇,進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衛福部最新公告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即擴大納入性影像散布加害人。專家表示,性犯罪加害人樣態多元,回歸社會後,勢必需要給予不同的治療或輔導,避免再犯。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副司長鄭淑心說,此辦法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進行修正,以強暴、脅迫等方式,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拍攝性影像的加害人,針對其身心治療、輔導、教育分別訂定規定,身心治療須由醫師進行,輔導、教育則由其他專業人員負責。

另外,爲清楚評估性侵害加害人需進行哪種社區處遇,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人數,由原先五人增為七人。鄭淑心說,評估小組成員除精神科、專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觀護人、少年保護官、學者專家等六類領域,增列機關代表領域,並規定為特殊教育或犯罪防治相關學者專家。

鄭淑心說,增列特教等專家學者,主要是加害人若合併智能不足等問題,非身心治療、輔導就能改善,需特教老師加入。她強調,降低性侵害案件加害人再犯,除了身心治療或認知輔導、教育,同時還需要警政機關協力、或由觀護人追蹤等,跨專業、跨領域合作進行。

新聞連結:https://pse.is/5hsd2q
------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認為這項修正法案的實施是重要的一步,但我們必須持續努力,確保社會各界持續關注並參與此議題。只有共同努力,我們才能更好地保護受害者、防止再次發生,進而建立更安全、更公平的社會環境。

#性侵害防治 #強制治療 #身心治療 #教育輔導 #社會關懷 #跨專業合作 #性侵害受害者 #社會責任 #專業協助 #社會安全 #公平正義

相關文章
購物車
Scroll to Top
訂閱電子報
訂閱電子報獲得紅絲帶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