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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染HIV令妻受感染 卡漢囚5年

卡加利一男子隱瞞自己是愛滋病(HIV)帶原者,並在沒有採取任何保護措施下,與妻子進行性行為,結果令妻子也感染了HIV。法官日前判處被告入獄5年,較辯方律師請求的監禁1至2年重很多。

辯方律師要求判監1至2年

案情透露,30歲的被告早於2004年移民加拿大前,已經被診斷出在非洲染上HIV。

被告在2011年與一女子結婚,可是被告一直沒有告訴妻子自己對HIV呈陽性反應的事實,反之,在結婚後,他一直與妻子在沒有採取任何保護措施諸如使用避孕套下,進行性行為。到妻子懷孕4個月,接受例行血液測試時,才發現感染了HIV,此時被告才和盤托出,把自己帶有HIV的事實告訴妻子。被告與妻子關係因此結束,妻子也中止懷孕。

法官責不關心妻子

較早時,被告已被裁定嚴重性侵犯的罪名成立。據《卡加利太陽報》(Calgary Sun)報道,華裔省級法庭法官黃戈德(Gord Wong,譯音)上周五判刑時指出,1至2年的監禁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程度。他續道,被告在審訊期間辯稱,在結婚前已告訴妻子自己感染了HIV,並在每次性交時均使用避孕套,不過這未令人感到信服,同時被告對於妻子受到感染,顯得並不太關心。

為了保護案中受害人,被告的姓名不得公布。

http://news.singtao.ca/calgary/2015-02-08/headline1423379392d543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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