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眾議院今天通過歷史性的法律修正草案,讓同性伴侶在減稅、幫伴侶簽急救同意書、繼承伴侶的遺產和領養小孩上,可享有和異性戀婚姻一樣的權利,泰國同婚預計今年底前可以上路。
泰國國會眾議院今天通過民事和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修正草案,眾議員共500位,有400位投贊成票,10位投反對票。
眾議院併案審查的有內閣版本、前進黨(Move Forward)、民主黨(Democrat)以及民間團體提出的修正版本,以內閣版本為主要架構,修正68條法律,再併入其他3個版本的內容。
草案將法案內的用語「男人與女人」修改為「個人」,把「先生與妻子」修改為「婚姻夥伴」,以讓同婚伴侶可獲得和異性戀婚姻伴侶一樣的權益,包括減稅、可以幫伴侶簽急救同意書、繼承伴侶的遺產和領養小孩等,而同性伴侶的結婚年齡必須為18歲。
草案今天獲得眾議院通過後,還要送交參議院通過,參議院預計4月1日、2日和9日將開會討論並投票,參議院通過後再交由泰王同意,接著法案公布在王室公告後再等120天,法律才正式生效,預計今年底前,泰國同婚可以宣告正式上路。
一旦法律生效,將讓泰國成為亞洲繼台灣和尼泊爾後,第3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民事與商事法原先規定婚姻由一男一女組成,因此儘管許多泰國同性伴侶曾經試圖登記結婚,但都被戶政單位引述相關條文拒絕登記。
泰國曾經是亞洲第1個有機會通過同婚合法化相關法律的國家,2018年底當時的泰國軍政府內閣通過同性伴侶法(Civil Partnership Bill)草案,並送到國會審議;2019年3月,泰國舉行2014年政變後首次國會眾議院選舉,當時已經由內閣送到國會的同性伴侶法草案被擱置。
2019年選舉過後,由於新國會成員上台,所有的法律程序必須重新走一輪,這使得泰國同婚或是同性伴侶合法化的進度等於重新來過。而2019年到2023年間,同婚相關法案在國會始終無法完成三讀程序。
去年5月泰國再度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所屬的為泰黨(Pheu Thai)在選前承諾會推動婚姻平權法案,賽塔就任後也表示會維持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