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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過當的要求,就是歧視:告知無助於消防救護人員安全

轉自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聲明】過當的要求,就是歧視:告知無助於消防救護人員安全 – 2017/6/22

聲明稿,歡迎報導或轉貼

過當的要求,就是歧視

告知無助於消防救護人員安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2017年6月22日

    有關今日衛福部回覆內政部消防署與地方消防局,函釋救護技術員非醫事專業人員,則愛滋感染者對救護人員不負擔告知責任一事,引起社會討論。

    作為連結社會與愛滋感染者的民間組織,我們同樣在意消防救護人員的健康安全,希望消防救護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可以真正不需要擔憂是否可能感染愛滋病毒。

    以下簡單論述,為什麼要求愛滋感染者告知、無助於消防救護人員對健康安全的維護,並且提供愛滋防治現況:

一、  不是所有民眾都定期檢查自己是否感染愛滋

沒有定期檢查,答案就不具備可參考性;曾經檢查過的,也不表示當年的檢查結果仍然一樣。

在民眾自己可能都不清楚自己有沒有感染愛滋病毒的前提下,所謂的告知,是否足堪信賴為消防救護之依據,實在有高度不確定性。

二、  救護對象不具備意思表示能力

若將告知責任課予個別愛滋感染者,則當感染者不具備意思表示能力時(例如:意識不清、昏迷甚至死亡),這個告知責任就會落空,消防救護人員無從知悉。而觀諸消防救護範圍,多為緊急勤務,救護對象無法進行意思表示的情形,應不罕見。

三、  值勤配備完整與救護技巧落實,才能保障安全

承上,對消防救護人員而言,民眾自主告知的可信賴度不高,或民眾無從表示,因此,要保護值勤時免於受到愛滋病毒的感染,就不應該仰賴民眾告知。我們更期待透過值勤配備的完整與救護技巧的落實,支撐起消防救護人員免於受感染的堅實保障。

愛滋病毒的傳染,需要新鮮大量的血液接觸或交換,但只要接觸的身體部位沒有開放性傷口,即使碰觸新鮮大量含有愛滋病毒的血液,也不可能受到感染。亦即,消防救護人員只要戴上一般橡膠手套(一般型或醫療用皆可),碰觸血液是絕對安全的;即便特殊狀況沒有手套,只要沒有未癒合的傷口,也不會受感染。

【按:愛滋病毒傳染另有透過陰道分泌物與精液二者,考量消防救護勤務範圍,本聲明暫不列入此二者的討論。】

【再,口水、淚水、汗水、尿液等,雖亦為體液,並不導致愛滋病毒傳染。】

四、  PEP保全意外

有鑑於消防救護多為緊急勤務,確實不能排除特殊或意外情況的發生。對於經專業醫師評估,值勤過程卻實有可能受到愛滋病毒感染的消防救護人員,衛福部歷來皆有提供「暴露後預防性投藥(PEP)」補助,自2007年起,已補助三百多名醫事警消或其他執行公務人員,並且,經過PEP投藥,追蹤確定無人受到愛滋感染。

    綜上,在愛滋病毒並不那麼輕易使人受到傳染、一般的勤務配備與救護技巧已足資因應救護對象為感染者、且不使救護人員有受到感染之虞,若社會仍要求愛滋感染者必須主動告知,甚或立法強制之,則為過當,而過當的要求,應該被視為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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