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Q&A
愛滋Q&A
從愛滋感染者入住社宅經驗看起

住宅相關補助弱勢者資格,愛滋感染者應該獲得嗎?

我與老公規劃著兩人未來的家庭生活,對於經濟與收入條件相對社會多數人差的我們,由政府提供的社會住宅或租屋補助,就一直在我們的規劃與考慮之中。上網搜尋了社會住宅相關所需的資料與身分資格,發現了愛滋感染者身分符合「住宅法」的規定,是社會住宅與租屋補貼方案中的加分條件之一,我與先生便開始規劃申請社會住宅,並在閒暇時前往有意申請的地址實際走訪。

愛滋感染者—小偉

第 4 條|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前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指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

三、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

四、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五、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七、身心障礙者。

八、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九、原住民。

十、災民。

十一、遊民。

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住宅法

社會住宅與租屋補貼兩種補助方式,皆開放符合資格的一般民眾申請,但皆會提供《住宅法》所規範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名額或租金優惠。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與《住宅法》規定其餘11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並列加分條件,對特殊處境者以「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加總計算排序優先順序。

過去在網路論壇中,有不少對愛滋感染者受住宅補助加分資格的討論,許多人認為「基於疾病平權」不應對愛滋感染者進行加分,或是對這樣的政策感到不解。但當我們回到愛滋感染者在社會中受侵權的實際情況,即可瞭解為何愛滋感染者仍會被定義在「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範圍內。

知名手搖飲料店分店員工阿強(化名)2017年間向店長表示因牙痛不適,工作反應較慢,並告知自己是愛滋感染者,希望獲得體諒,店家獲知後卻予以調職、資遣,新北市政府接獲申訴後裁罰店家30萬元,店家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也認定構成就業歧視,判店家敗訴。

「就業歧視」愛滋員工被罰30萬 飲料店打行政訴訟輸了-自由時報-2019.05.29

北市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5類,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最快年底動工的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旁公營住宅將率先適用。但有民眾與愛滋團體批評此舉是歧視。

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 首案釋277戶 排除遊民等7類 挨批歧視-蘋果日報-2013.03.02

在上述的新聞中,我們可以發現愛滋感染者,仍可能因愛滋身分在就業時面臨困境,甚至遭到公司因愛滋身分惡意資遣,造成生活上的不穩定。從愛滋感染者居住權益的角度來看,2013年台北市社會住宅拒收愛滋感染者的爭議,除了公部門對照顧弱勢者的卸責外,更可看見台灣社會對愛滋的汙名與歧視,仍可能造成愛滋感染者生活各項權益上的侵損。

另一方面,愛滋感染者受租屋補貼或社會住宅加分資格的爭議,主要在於「補助方案是否特別優待愛滋感染者」。但從評點基準表中,我們即可發現「評點採用加分制度」,愛滋感染者加分的部分與其他特殊條件者,採用複選加分制度,符合越多特殊條件的弱勢者,能得到較高的評點加分,進而獲得優先取得補助的資格。

申請社會住宅時,由於我與先生並不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所以僅有使用愛滋感染者身分提出特殊條件加分評點。我們最後於入住的時候,並沒有排到優先戶,獲得較便宜的租金費用。但仍然很幸運的有抽到一般戶的入住資格。

愛滋感染者—小偉

從小偉的經驗中,我們可以了解當前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的制度,即便擁有愛滋感染者的加分條件,也不一定能夠獲得租屋補貼或社會住宅的優先戶資格,還是需要經過評點與資料審核的流程,並非如網路論壇中討論的「對愛滋感染者特別優待」,而是透過弱勢者身分的「加分制度」,讓真正需要資源的人,能夠優先獲得補助的資格。

愛滋身分的隱私議題,申請補助我的愛滋身分會曝光嗎?

其實在考慮是要申請「租屋補貼」跟「社會住宅」前,我也很焦慮跟擔心,申請補助是不是會造成身分曝光的問題,如果是租屋補貼的申請,就很擔心房東會不會知道「我是以愛滋感染者身分加分獲得的補助」,如果是社會住宅,就會擔心「是不是鄰居或管理中心(物業)會知道我的愛滋身分」。

愛滋感染者—小偉

許多感染者朋友,都與小偉一樣重視身分隱私的議題。受訪者小偉在考慮申請「租屋補貼」或「社會住宅」前,曾致電「內政部」與「台北市政府」針對「加分身分評點的隱私保障」做詢問。

針對租金補貼的部分,內政部表示:「租金補貼的補助資格,僅會在送出評點資料進行評點時做使用。租金補貼申請通過後,房東不會知道是用哪個身分申請租屋補貼,但是房東會知道有承租人有申請租屋補貼,因為目前有提供願意讓房客申請租屋補貼的房東優惠的稅率」。

社會住宅的部分,小偉則致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對方表示:「特殊條件評點身分申請的文件,僅會用於評點作業,社會住宅的管理人員(物業)不會知道申請人的身分。社會住宅申請的評點結果,會進行公告,公告會顯示評點分數,但不會特別註記申請人是以何種資格加分」。

無論是租金補貼,或社會住宅申請,若是以愛滋感染者身分提出加分申請,皆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全國醫療卡),由各地方政府進行評點作業。對於地方政府評點作業有隱私疑慮的感染者朋友,應在申請時考慮是否要以愛滋感染者身分做為加分條件提出申請。

對愛滋感染者進行住宅補貼,有哪些好處?是愛滋平權的一環嗎?

從愛滋治療與預防的角度來看,現今愛滋感染者透過穩定治療服藥,達六個月以上病毒量測不到的狀態,即不會透過性行為傳染給他人。維持愛滋感染者服藥順從性的關鍵,其實是在於是否能讓愛滋感染者擁有穩定的生活。住宅相關補助無疑是對特殊處境愛滋感染者的幫忙,同時也能讓受補助對象獲得相對穩定的生活,透過提升服藥順從性、降低體內病毒量,甚至是達到上述「U=U」的狀態,讓愛滋預防能夠更加前進。

當我們重新檢視台灣社會目前對於愛滋的歧視與汙名,便不難理解為何愛滋感染者仍在《住宅法》第四條所規範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內。愛滋平權爭取的其實並非齊頭式的平等,而應實際考量愛滋感染者在台灣社會現況下的社會處境,讓現今社會中仍因歧視與汙名所苦的愛滋感染者,獲得實質上的平等,進而讓生活更加穩定,同時也有利於台灣整體的愛滋防治。

文章出處:感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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